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新北市建照業務工作手冊

新北市建照業務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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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原則.雜項工作物應無須提供人居住等使用,故其申請水塔、圍牆、挖填.土石方、廣告招牌等雜項工作物之基地免受本市(縣)畸零地使用規.則最小寬、深度之限制。Page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建築執照管理類」、「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新北市建築管理單行法規彙編」、「法規名稱: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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