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法第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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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法
https://www.6laws.net
第28條(立即危險之停工)【相關罰則】§34 · ﹝1﹞ 勞動檢查機構指派勞動檢查員對各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實施安全衛生檢查時,發現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得就該場所以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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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法§28
https://law.moj.gov.tw
勞動檢查機構指派勞動檢查員對各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實施安全衛生檢查時,發現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得就該場所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逕予先行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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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https://law.moj.gov.tw
(一)空氣中氧氣濃度未滿百分之十八、硫化氫濃度超過十PPM 或一氧化碳濃度超過三十五PPM時,未確實配戴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安全帶及安全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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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
https://www.laws.taipei.gov.tw
第二條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類型如下:. 1、 墜落。 2、 感電。 3、 倒塌、崩塌。 4、 火災、爆炸。 5、 中毒、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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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係依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訂定,旨在作為勞動檢查機構指派勞動檢查員對各事業單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