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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十八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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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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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fb.gov.tw

一、依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證券商得以自有資金投資符合經本會規定一定比率之有價證券,其相關規範如下: ... (二)專業經紀商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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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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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sc.gov.tw

(1) 專業經紀商以期貨交易人身分從事避險目的之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者,應於其他期貨經紀商辦理開戶委託買賣,不得於其兼營期貨經紀部門辦理開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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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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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fsc.gov.tw

一、依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證券商得投資證券、期貨相關事業,所稱證券、期貨相關事業,指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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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http://www.selaw.com.tw

證券商除由金融機構兼營者依有關法令規定外,其經營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持有任一本國公司股份之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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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管理規則
證券商管理規則

https://law.moj.gov.tw

第18-1 條. 證券商轉投資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其全部事業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證券商淨值之百分之四十,並應符合公司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其轉投資個別事業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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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管理規則§18
證券商管理規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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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 條. 證券商轉投資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其全部事業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該證券商淨值之百分之四十,並應符合公司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其轉投資個別事業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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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管理規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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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管理規則§18
證券商管理規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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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 條. 證券商之資金,除經本會核准者或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外,非屬經營業務所需者,不得貸與他人或移作他項用途,其資金之運用,以下列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