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暫置規定: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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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場設置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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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設置土石方暫存、回收、轉運處理、加工處理、分類再利用應有處理設備,其用地並應依照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其轉運及再利用處理資料,應由土石方資源堆 ...
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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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以下簡稱土資場):指供營建剩餘土石方暫屯、堆置、破碎、碎解、篩選、分類、拌合、加工、回收、處理及再生利用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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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lrs.moi.gov.tw
本方案所指營建剩餘土石方之種類,包括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其他民間工程及收容處理場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經暫屯、堆置可供回收、分類、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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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暫置容量計算書,含餘土原料及成品堆置區地形圖。 五、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含空氣污染防治措施、水質污染 防治措施、道路污染防治措施、噪音及震動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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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口處豎立標示牌,標示土方資源堆置核准文號、收 容營建餘土種類、使用期限、範圍及管理人。 · 二、場址周圍應設有一點八公尺以上圍牆及隔離設施,該 · 三、應有防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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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以下簡稱土資場):指本府或各公共工程主辦(管)機關審查同意,供剩餘土石方暫屯、堆置、填埋、回收、分類、加工、轉運、再利用等處理功能 ...
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
https://www.cpami.gov.tw
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https://www-ws.gov.taipei
貳、適用範圍. 本方案所指營建工程. 剩餘土石方之種類,包括. 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及其. 他民間工程所產生之剩餘. 泥、土、砂、石、磚、瓦、. 混凝土塊等,經暫屯、堆. 置可 ...
經濟部水利署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及管理要點
https://wralaw.wra.gov.tw
本要點所稱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以下簡稱土資場)係指工程剩餘土石方資源之暫屯、堆置、回收、加工處理、再生利用功能及機具設備之場所。 三、, 申請設置土資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