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法規: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課程介紹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課程介紹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13
https://law.moj.gov.tw
雇主對擔任下列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操作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鍋爐操作人員。 二、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
https://ws.wda.gov.tw
一、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依其技能範圍及標準採單一. 級。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五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高壓氣. 體特定設備係屬危險性 ...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
https://laws.mol.gov.tw
三、本規範所稱技術士之技能範圍涵蓋高壓氣體容器之操作管理。 所謂高壓氣體係指: (一)在常用溫度下,表壓力(以下簡稱壓力。)達每平方公分十公斤以上之 ...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容器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https://www.rootlaw.com.tw
一、高壓氣體容器操作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依其技能範圍及標準採單一級。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五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高壓氣體容器係屬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https://laws.mol.gov.tw
因前項第六款致第一種壓力容器變更設備種類為高壓氣體特定設備者,應依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相關規定辦理檢查。 對外國進口具有相當檢查證明文件者,檢查機構得免除本條 ...
危險性設備相關法規解釋令
https://www.aia.org.tw
鍋爐及第一種壓力容器之試車,為確保安全,應於該設備竣工檢查合格後實施,試車人員亦需由具有操作人員資格者為之。 4.主題摘要:釋復有關第一種壓力容器定義解釋疑義。
高壓氣體容器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https://www.laws.taipei.gov.tw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具有危險性之設備,係指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容量以上之下列設備: 一、鍋爐。 二、壓力容器。 三、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四、高壓氣體容器。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