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14條之2:所得稅法第14 條
所得稅法第14 條
所得稅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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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 · 二、依 ...
所得稅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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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3-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財政部> 賦稅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14-2 ...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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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財產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之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或權利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 二、. 設定定期之永佃權及地上權取得之各種所得,視為租賃 ...
所得稅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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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個人下列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 稅,其交易損失得依第十四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自當年度所得額中減除:. 一、上市、上櫃或興櫃股票、新股權利證書、 ...
所得稅法第14 條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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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業專用服裝費:職業所必需穿著之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其. 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每人全年減除金. 額以其從事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為限。 (二 ...
所得稅法修正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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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但 ...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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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減除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所得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 · 二、.
所得稅法第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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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產或權利原為繼承或贈與而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時或受贈與時該項財產或權利之時價及因取得、 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 ...
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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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個人於先購買自住房屋、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日起算二年內,出售其他自住房屋、土地者,於依第十四條之五規定申報時,得按前項規定之比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