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人報酬:公司法第325條

公司法第325條

公司法第325條

清算人之報酬,非由法院選派者,由股東會議定,其由法院選派者,由法院決定之。清算費用及清算人之報酬,由公司現存財產中儘先給付。。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公司法」、「公司法條文檢索結果」、「公司法第24、25」、「民法§41相關法條」、「民法§694相關法條」、「清算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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