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勞工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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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法規-行政解釋
https://www.bli.gov.tw
個人計程車非屬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不得成立投保單位單獨辦理投保。 按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及第8條所規定之投保單位,其屬事業單位者以僱有員工者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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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https://laws.mol.gov.tw
勞工保險條例 (民國110 年04 月28 日修正) 英. 第8 條. 左列人員得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一、受僱於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 二、受僱於僱用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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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https://www.laws.taipei.gov.tw
三、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四、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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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8 相關法條
https://law.moj.gov.tw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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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8
https://law.moj.gov.tw
條文內容 · 一、受僱於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 · 二、受僱於僱用未滿五人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各業之員工。 · 三、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 四、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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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https://laws.mol.gov.tw
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以每滿十五日為一期,於期末之翌日起請領;未滿十五日者,以普通傷病出院或職業傷病治療終止之翌日起請領。 第四節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 第5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