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65歲:新聞稿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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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估保險商品之特性對於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之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因素,包括評估是否適合銷售予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 ... 申請文件之日起六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
金管會推動保險業對高齡消費者強化保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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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險業就符合年齡在65歲以上且購買有保價金之保險商品等條件之客戶,應於銷售後且同意承保前再以電話訪問、視訊或遠距訪問,依客戶所購買保險商品 ...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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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員應評估銷售各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不包括小額終老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及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之傷害保險)或投資型商品予六十五歲( 含)以上客戶之適當性,並應考量 ...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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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險業就符合年齡在65歲以上且購買有保價金之保險商品等條件之客戶,應於銷售後且同意承保前再以電話訪問、視訊或遠距訪問,依客戶所購買保險商品 ...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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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包括依過去保戶爭議案件重新檢視評估保險商品是否對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之權益有不利影響、是否有未落實商品適合度之情形,或違反公平待客原則。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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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包括依過去保戶爭議案件重新檢視評估保險商品是否對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之權益有不利影響、是否有未落實商品適合度之情形,或違反公平待客原則。 三、 ...
注意!金管會祭多項新規範賣保單給65歲以上客戶「評估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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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明定保險業就年齡在65歲以上,且購買有保價金保險商品、健康保險商品,或有生存保險金的房貸壽險商品的客戶,應再以電話訪問、視訊或遠距訪問,依 ...
高齡保戶買保險應電話訪談使其瞭解商品特性以保障投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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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高齡消費者投保權益。 金管會指出,針對六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客戶,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6條第7項規定保險業進行保險商品研發時,應評估商品 ...
禁亂賣保單給高齡者金管會三措施10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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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堵保險業者亂賣保單給高齡者,保障高齡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今(29)日宣布研擬修正相關法規,本次修正有三大重點,包含自商品設計面強化商品適合度(KY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