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居家服務單位: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

服務對象及資格限制(一)公費條件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65歲以上老人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其他文章還包含有:「113年度高雄市居家式長照機構評鑑名冊」、「https」、「https」、「家庭托顧)服務單位」、「高雄市112年居家式照顧服務特約單位名冊」、「高雄市私立樂都居家長照機構」、「高雄市長期照顧中心」、「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查看更多 離開網站

高雄市居家服務評鑑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