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第 77 條 罰則:建築法第77、91 條(98.05.27 版)
建築法第77、91 條(98.05.27 版)
有關集合住宅違反建築法第77條,未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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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未依建築法第77條第3項、第4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
建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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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 二、擅自使用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補辦 ...
建築法§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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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
立院三讀通過《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構造安全」不符規定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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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罰則,內政部說明,未符合標準且經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以守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及居住品質。 「建築法」第77 ...
安全檢查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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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一項規定者,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 ...
焦點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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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第91條第1項第1、2款規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 ...
行政院會通過「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案強化原有合法建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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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行「建築法」第77條之1,僅規範供公眾使用等合法建築物,若「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不符現行規定,政府可視情形令其改善或改變其他用途,但卻未對辦理耐震能力 ...
應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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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法第77條第3項規定,本府工務局得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4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四、相關法令規定摘錄:. (一)建築法第77條第3項(略以 ...
建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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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條(公共安全衛生之檢查2)【相關罰則】第1項、第2項或第4項~§91;第3項~§91-1;第5項~§91-2. ﹝1﹞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