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秘書處

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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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書之總收文及分文。(二)公文書之總發文之收稿、繕校、監印、發文。(三)印信之典守、請頒、繳銷事項。(四)檔案之整理、編目及立案事宜。(五)檔案檢調及應用事宜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業務職掌」、「業務職掌」、「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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