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法:損害賠償法的目的

損害賠償法的目的

損害賠償法的目的

由王澤鑑著作·2005·被引用13次—如何建構其內容?損害賠償法係由責任成立及責任效果二個部分所構成。關於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請求權基礎),有為契約(債務不履行等)、有為侵權行為。前者在於保護契約當事人的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民法§184相關法條」、「損害賠償法」、「國家賠償法」、「民法184條-1分鐘法條解釋,搞懂一般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國家賠償法」、「賠償與補償有什麼不同?——從國家責任談起」、「常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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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法國家賠償法無過失責任國家賠償法民法損害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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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84 相關法條
民法§184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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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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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法
損害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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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是民法的核心制度,本書旨在綜合整理分析判例與學說,參照比較法上的發展,闡述損害賠償法的構造原則與解釋適用的基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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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
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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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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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84條-1分鐘法條解釋,搞懂一般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184條-1分鐘法條解釋,搞懂一般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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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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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
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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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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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與補償有什麼不同?——從國家責任談起
賠償與補償有什麼不同?——從國家責任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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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II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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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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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民法的相關規定,諸如:共同侵權行為(第185條),侵害生命權的損害賠償(第192條),侵害身體或健康的損害賠償(第193條),侵害生命權的慰撫金(第194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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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權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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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功能在於,解決因不法或違法行為而造成的損害,應由誰來賠償,並且界定出賠償的範圍。 二、侵權行為的種類. (一). 不同的侵權行為,民法交由不同法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