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餘 公 積 提列 上限:法定盈餘公積提撥達資本額可不再提列
法定盈餘公積提撥達資本額可不再提列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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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公司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10%為法定盈餘公積」,10%之成數係法定成數,提列比例如有逾越或不足者,於法即有未合。
公司法第2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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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司法第237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爰此,公司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列法定 ...
公司法§112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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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於彌補虧損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除前項法定盈餘公積外,公司得以章程訂定,或經 ...
【報稅實務】法定公積提列數已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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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依公司法第112 條規定,公司於彌補虧損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因此,若法定盈餘公積時 ...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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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司法定盈餘公積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可以繼續每年按當年度盈餘提出百分之十之法定公積,因公司法並無禁止繼續提列之規定. 第一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最後一頁. (總共1 頁 ...
公司盈餘分配之法定盈餘公積提列基礎變動之影響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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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司法第237條之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實務上依企業訂定之公司章程,該法定盈餘公積之提列基礎,分有「本期稅後 ...
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之提列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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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公司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10%為法定盈餘公積」,10%之成數係法定成數,提列比例如有逾越或不足者,於法即有未合。
沒有分配盈餘納法定盈餘公積要提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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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公司法第237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爰此,公司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列法定 ...
法定盈餘公積超列部分,為什麼不得作為計算未分配盈餘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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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基於營運需求或保障債權人權益考量,於章程訂定提列超過10﹪之法定盈餘公積者,其超列部分不得作為未分配盈餘減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表示,依所得稅法第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