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67-2:公司法第167
公司法第167
公司法§167
https://law.moj.gov.tw
條文內容 ... 公司除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約定於一定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 ...
公司法第167條之2
https://gcis.nat.gov.tw
依據本部112年3月29日召開研商公司法疑義會議結論略以:「依公司法第167條之2規定,公司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可約定於一定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之特別 ...
公司法§167
https://law.moj.gov.tw
第167 條. 公司除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七條規定外,不得自將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但於股東清算 ...
淺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制度
https://www.fsc.gov.tw
公司法第167 條之2 規定:「公司除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經董事會以. 董事三 ... 公司法第167 條第1 項關於公司不得自. 將股份收回或收買規定之限制。」 三 ...
公司法§167 相關法條
https://law.moj.gov.tw
公司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於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之範圍內,收買其股份;收買股份之總金額, ...
公司法第167條之1
https://gcis.nat.gov.tw
一、按公司法第167條之1規定公司得收買其股份轉讓於員工,第167條之2為有關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規定,二者性質上皆與第235條第4項使從事研發、生產或行銷之從屬公司員工,得享有 ...
員工認股權憑證適用疑義問答
https://www.fsc.gov.tw
答:公司於股票未公開發行之前所發給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依公司法. 第167 條之2 規定辦理,是以,其補辦公開發行前發給得認購股份. 數額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之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