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公告時間: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

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

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

1.公司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者應於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依重大訊息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31款、興櫃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第43款或第51條.。其他文章還包含有:「上市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發行市場>管理>資訊公開」、「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重大訊息及資訊申報作業修訂說明及注意事項」

查看更多 離開網站

最新搜尋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