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 病歷:醫師醫療法上注意義務及其違反所涉法律責任

醫師醫療法上注意義務及其違反所涉法律責任

醫師醫療法上注意義務及其違反所涉法律責任

又醫療機構所建立之病歷,依法亦應至少保存七年,如病人是未成年人,其病歷亦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惟關於人體試驗之病歷,則因試驗之結果或影響,在時間上可能需長遠才能顯現,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病歷不實填載之刑事責任案例介紹」、「病歷的法律性質與功能」、「病歷相關法規介紹」、「相關法令規定」、「第六十七條(病歷應包括之資料)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醫師法§12」、「醫師法第12、12」、「醫療法」、「醫...

查看更多 離開網站

醫師法施行細則違反醫師法刑責醫師執照吊銷醫師法第28條之4醫師法第28條所稱醫療業務行為違反醫師法密醫違反醫師法
Provide From Google
病歷不實填載之刑事責任案例介紹
病歷不實填載之刑事責任案例介紹

http://www.tsim.org.tw

醫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前項病歷,除應於首頁載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及住址等基本資料外,其內容至少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就診日期。 · 根據上開醫師法第23條、醫療法 ...

Provide From Google
病歷的法律性質與功能
病歷的法律性質與功能

https://www.legis-pedia.com

依我國醫師法第12條規定,病歷是指醫師執行業務時所製作的紀錄文書(狹義的病歷);而依醫療法第67條規定,病歷是指醫師及各類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所製作的紀錄(廣義的病歷)。由 ...

Provide From Google
病歷相關法規介紹
病歷相關法規介紹

https://www.jct.org.tw

部分病歷摘要之交付請求權。 蓋病歷對病 人轉診、未來醫療、或訴訟上均具有重要 性,醫師並無拒絕病患閱覽影印之權利。 文病歷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

Provide From Google
相關法令規定
相關法令規定

https://dep.mohw.gov.tw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49-1 條本法第七十一條所稱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指病人要求提供病歷摘要時,除另有表示者外,應提供中文病歷摘要。

Provide From Google
第六十七條(病歷應包括之資料) 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
第六十七條(病歷應包括之資料) 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

https://www.thrf.org.tw

前項所稱病歷,應包括下列各款之資料:. 一、醫師依醫師法執行業務所製作之病歷。 二、各項檢查、檢驗報告資料。 三、其他各類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所製作之紀錄。 醫院對於病歷 ...

Provide From Google
醫師法§12
醫師法§12

https://law.moj.gov.tw

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簽名或蓋章及加註執行年、月、日。 前項病歷,除應於首頁載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及住址等基本資料外,其內容至少應載明下列事 ...

Provide From Google
醫師法第12、12
醫師法第12、12

https://www.lawbank.com.tw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簽名或蓋章及加註執行年、月、日。 前項病歷,除應於首頁載明病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及住址等基本資料外,其 ...

Provide From Google
醫療法
醫療法

https://law.moj.gov.tw

醫療機構之病歷,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七年。但未成年者之病歷,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之病歷,應永久保存。 醫療機構 ...

Provide From Google
醫療法第67
醫療法第67

https://www.lawbank.com.tw

醫療機構之病歷,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七年。 但未成年者之病歷,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人體試驗之病歷,應永久保存。 醫療機構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