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市 綠 建築 自治 條例 103: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2014年11月10日—公有新建建築物之工程總造價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應依下列規定取得綠建築標章:一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應取得綠建築分級評估合格級以上標章。二新臺幣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TWECOLIVING」、「法源法律網」、「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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