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2: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2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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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 條(總統、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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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2 條(總統、副總統) ·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 ·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 ...
憲法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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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一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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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總統、副總統) ... ﹝1﹞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2 相關大法官解釋(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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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又對於人民受非常 ...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以下將我國政府體制依照修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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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 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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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民國94 年06 月10 日 ). 第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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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通稱憲法增修條文,是中華民國政府為回應民主化的呼聲與臺灣本土化風潮等政治情勢而新增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增修條文與憲法本文分開,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