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新增無須申報結合之類型及修正「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

新增無須申報結合之類型及修正「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

新增無須申報結合之類型及修正「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

2023年4月27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域外結合案件之處理原則」經廢止後,域外結合案件若有合致申報門檻之規定,除有符合無須申報案件類型之情事外,皆需依據公平交易法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法規內容」、「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臺灣結合申報修正規定之回顧、盤點與展望」

查看更多 離開網站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公平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