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體軟骨細胞移植費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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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病人已支付第二筆費用新臺幣35萬元,唯軟骨組織採.集已進入自體細胞培養過程,將無法請求退還此筆費用,.故治療前請病人務必謹慎考慮是否願意接受本細胞治.療;但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國家級細胞庫擬設立350萬膝關節患者受惠」、「國家級細胞庫擬設立350萬膝關節患者受惠」、「用自己的細胞修復膝關節,百萬代價免換人工」、「自體軟骨細胞移植」、「軟骨再生不是夢!關節退化也能用「自體軟骨細胞層片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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