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議:仲裁法

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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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約定由單一之仲裁人仲裁,而當事人之一方於收受他方選定仲裁人之書面要求後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時,當事人一方得聲請法院為之選定。前二項情形,於當事人約定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三、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書」、「專題演講:仲裁協議之成立及其範圍」、「第三章仲裁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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