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廢棄物申報: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責任業者應於每單月三十日前,檢具責任物之營業量或進口量申報表及回收清除處理費繳費證明,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前二個月之營業量或進口量。但無須負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責任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回收廢棄物」、「容器類責任業者辦理登記、申報營業(進口)量繳費作業手冊」、「線上申辦-便民服務」、「責任業者營業量申報相關法規及網路申報系統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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