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外文別名刪除:申請換、補發護照時,外文別名欄位該如何填寫?

申請換、補發護照時,外文別名欄位該如何填寫?

申請換、補發護照時,外文別名欄位該如何填寫?

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換、補發護照時,應沿用原有外文別名,但有證明文件得申請變更外文別名,且原外文別名應予刪除,不得再另加簽為第二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台灣]"外文別名"更改問題」、「我的中華民國護照中除了外文姓名之外還有一個外文別名,該...」、「法規新訊-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2020」、「該外文別名已不常使用,請問可以在申換護照同時變更或刪除嗎...」、「請問在國內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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