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進口次數頻繁無免稅額優惠詳細說明

進口次數頻繁無免稅額優惠詳細說明

進口次數頻繁無免稅額優惠詳細說明

2021年3月31日—各週期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進口次數超過6次即被認定為次數頻繁,無免稅優惠。免稅額優待為商品進口完稅價格(含運費、保險費)低於2,000元。。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快遞貨物」、「海關提供進口貨物次數頻繁查詢服務,呼籲進口人善加利用!」、「財部公布實施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進口次數頻繁半年逾6次71起不適用低價免稅」、「關務署」、「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之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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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貨物
快遞貨物

https://web.custom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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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提供進口貨物次數頻繁查詢服務,呼籲進口人善加利用!
海關提供進口貨物次數頻繁查詢服務,呼籲進口人善加利用!

https://www.mof.gov.tw

關務署表示,近年來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跨境網購交易盛行,為促進稅賦公平,自106年起實施進口次數頻繁認定措施,即同一納稅義務人(進口人)於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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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公布實施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
財部公布實施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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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免稅進口次數計算分為上下半年兩個周期,上半年起算時點為一月一日,下半年起算時點為七月一日,各周期免稅進口次數逾六次者,第七次進口即應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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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次數頻繁半年逾6次71起不適用低價免稅
進口次數頻繁半年逾6次71起不適用低價免稅

https://www.accounting.org.tw

財政部日前公布「關稅法第49條第2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將自今(2017)年7月1日實施生效。明訂「進口次數頻繁」指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每年1月至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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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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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關稅法第49條第2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經財政部106年5月26日台財關字第1061011007號令公布,並自106年7月1日實施生效,所稱進口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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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之認定原則
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之認定原則

https://law-out.mof.gov.tw

一、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同條項之免稅規定放行逾六次者。 · 二、前開所稱半年度、指每年一月至六月及七月至十二月。 · 三、進口次數之認定時點,以報單所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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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及「調降低價免稅門檻方案」 ...
預告「進口次數頻繁認定原則」及「調降低價免稅門檻方案」 ...

https://www.epza.gov.tw

為顧及民眾消費需求及稽徵便利,該署對於貨物頻繁進口的定義係採「同一納稅義務人每半年度(上、下半年)內進口貨物適用同條項之免稅規定放行逾6次者」,應可符合一般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