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2016年12月13日—一、為加強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之交換利用,並使工程順利推動,特訂定本作業要點。二、本作業要點適用對象為行政院及直轄市、縣(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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