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24條:所得稅法§24 相關法條

所得稅法§24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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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產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之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或權利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二、設定定期之永佃權及地上權取得之各種所得,視為租賃所得。。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所得稅法§24相關法條」、「所得稅法§24」、「所得稅法§24」、「所得稅法§24」、「所得稅法§24」、「所得稅法§24」、「所得稅法§24」、「所得稅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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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產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之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或權利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二、設定定期之永佃權及地上權取得之各種所得,視為租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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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應按債券持有期間,依債券之面值及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前項利息收入依規定之扣繳率計算之稅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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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 條. 營利事業持有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應按債券持有期間,依債券之面值及利率計算利息收入。 前項利息收入依規定之扣繳率計算之稅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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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 ... 本法 105.07.27 修正之第 43-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第24-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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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 條. 公司組織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代收公司款項不於相當期間照繳,或挪用公司款項,應按該等期間所屬年度一月一日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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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 條. 營利事業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未自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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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 條. 營利事業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未自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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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 條. 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所得額之計算,涉有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者,其相關之成本、費用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