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5
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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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
https://service.gov.taipei
(3)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建物,依第七條之一檢附文件者,應檢附建物經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依法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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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物屋頂避難平臺得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https://www.arch.org.tw
二、有關屋頂避難平臺規定一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9條定有明文,該條第2款已規定屋頂避難平臺面積範圍內不得建造或設置妨礙避難使用之工作物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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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申請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涉及違建一案
https://www.arch.org.tw
一、按經濟部「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5條第6款、內政部「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規定,對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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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https://www.laws.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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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政策
https://vocus.cc
在法規的解釋中,要求設置的綠能設施包含綠化設施(植栽)和再生能源設施(光電板和其他),也就是說,屋頂面積50%可採綠化也可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或其他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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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https://www.pvesco168.com.tw
四建築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者,應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備及其投影面積應達其建築面積百分之五以上。 五依第五條規定應取得綠建築標章之非公有建築物及工程總造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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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https://www.moeaboe.gov.tw
第五條 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 一、設置於建築物屋頂或露臺,包含支撐架並得結合新設頂蓋,其高度自屋頂面或露臺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