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消 保 官申訴:臺南市政府法制處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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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申請: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所衍生之消費爭議,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2、前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本府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消費者保護」、「臺南市政府法制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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