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負債型特別股: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復本會所報修正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復本會所報修正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復本會所報修正

1.該具資本性質債券或負債型特別股之發行並計入發行人之自有資本者,若屬保險業實質互相投資者應自第1年起就其持有實質互相投資之部位全額從自有資本扣除;若非屬保險業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保險業發債限制金管會鬆綁」、「保險業發債限制金管會鬆綁」、「新聞稿」、「新聞稿」、「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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