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24條之5: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五
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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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度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24 條之5 第4 項規定房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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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利事業交易其105年1月1日以後興建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下稱房屋、土地),符合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者,應填報本表,並依該. 規定計入營利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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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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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營利事業交易符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參照所得稅法第4. 條之4及第24條之5規定)之房屋、土地或股權者,應填報第C1頁. 「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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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24
https://law.moj.gov.tw
營利事業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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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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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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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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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帳載應付未付之帳款、費用、損失及其他各項債務,逾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者,應於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營利事業有第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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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 條之5 第4 項規定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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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6月30日以前交易符合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前所得稅法第4 條之4 第1. 項規定房屋、土地、第24 條之5 第4 項規定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