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實習制度:自由廣場》奇怪的教師實習制度
自由廣場》奇怪的教師實習制度
「108年度教育實習」及「新舊制教師資格考試變革」說明會
https://ctep.nsysu.edu.tw
一、教師資格考試:依其類科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或證明者,始得參加。 二、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 學申請修習包括教學實習、 ...
「110年度教育實習」及「新舊制教師資格考試變革」說明會
https://ctep.nsysu.edu.tw
新舊制教師資格檢定制度. 新制(度):先教師資格考後實習. 修畢課程取得修畢. 證明書 ... 舊制(度):先實習後教師資格考. 修畢課程. 教育實習. 教師資格考試. 取得. 教師證 ...
實習老師教育現場的定位?
https://www.peopo.org
自師資培育法2002年修正,教育實習從「實習教師」定位改為「實習學生」,實習期間也從一年改為半年。但因為「實習學生」的身分,導致原先每月可領取8000元 ...
師資培育法新制教師資格考試(先檢後實)變革說明
https://edu.cyut.edu.tw
一、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於107年2月1日施行。 二、新舊制度說明如下: ... □若尚未實習,也尚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若未於113年1月31日前申請教育實習者,則一律適用新制。
我國教育實習制度發展歷史沿革與實習期間代課問題芻議
http://www.ater.org.tw
2002 年《師資培育法》修訂後,實習期間改為半年,期間將實習教師改稱實. 習學生,並由師培機構收取四學分之教育實習輔導費,結束實習後學生需參加教. 師資格檢定考試, ...
新制教師資格考試變革重點說明
https://tecs.otecs.ntnu.edu.tw
... 實習,仍須重新實習. Page 11. 得於過渡期6年內(113.1.31前)選舊制度(完成實習+通過考試). 過渡期滿後才通過考試,縱使之前已實習,仍須重新實習. Page 12. 選新制如考試未 ...
法規內容
https://edu.law.moe.gov.tw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教育實習之各類實習,規定如下: 一、教學實習:以循序漸進為原則;開學後第一週至第三週以見習為主,第四週起進行上臺教學或實施教保活動課程; ...
無薪、打雜、教學讓道──實習老師的「出師」代價
https://www.twreporter.org
實習制度初衷:原是師培關鍵一環 · 教學實習:涵蓋教學專業相關的各種面向,從觀摩專任老師授課、備課、撰寫教案到實際上台授課,並在授課後和輔導老師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