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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申請說明:.申請書收件後請於一星期內補送應備證件再行做審查·申請對象:.新北市民·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人民團體」、「本局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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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人民團體 · 【重要】請點選加入「新北好團結」LINE官方帳號掌握團體公告及相關資訊 · 社會福利參與式預算專區 · 新北市市級暨區級模範父母親代表遴選.
人民團體科, 科長:3602 辦公室:3603~3608、3610~3618、3724、3834、3836 ; 老人福利科, 科長: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