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工作時間一覽表: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一覽表
核備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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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84
https://law.moj.gov.tw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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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https://www.mol.gov.tw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本部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附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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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84 條之1 核定工作者工時限制
https://www.laws.taipei.gov.tw
第一類. 1.資訊服務業僱用之系統研發工程師與維護工程師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者。 2.中央銀行首長隨扈。 3.保全業之保全人員、電腦管制中心監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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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
https://www.mol.gov.tw
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且經核備之每月正常工作時數通常較平均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174小時為長,惟不得超過240小時,其基本工資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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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審查適用勞基法第84 條之1 工作者工時標準
https://ilabor.ntpc.gov.tw
4. 遇有緊急情況者,每日正常工時連同延. 長工時不得超過14 小時,惟下次出勤. 應間隔至少12 小時。 5. 勞工每7 日中至少應有1 日之休息,作. 為例假。經由彈性約定,得於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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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審查適用勞基法第84 條之1 工作者工作時間一覽表
https://twlabo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