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任期未滿改選:公司法第195條

公司法第19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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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公司法第195條規定,董事任期不得逾3年。但得連選連任。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第1項)。。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改選全體董事」之重要爭點」、「【報稅實務】董監事任期屆滿未辦理變更登記者是否違反規定?」、「公司法第199條」、「公司法第199條之1」、「常見問答」、「常見問答」、「常見問答」、「董監事任期屆滿前全部改選之規範意義」、「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連任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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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選全體董事」之重要爭點
「改選全體董事」之重要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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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於董事任期未屆滿前,任意決議改選全體董事、監察人,經視為提前解任之董事、監察人尚非不得依民法委任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 經提前改選而解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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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實務】董監事任期屆滿未辦理變更登記者是否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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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9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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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公司法第201條、第195條、第217條),先為敘明。至於公司董事、監察人之解任,董事得由股東會之特別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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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99條之1
公司法第199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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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99條之1規定:「股東會於董事任期未屆滿前,經決議改選全體董事者,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提前解任。」股東會依本條規定提前改選全體董事時,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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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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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第195條及第217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監察人就任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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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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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董事係於上屆董事任滿前改選,並決議自任期屆滿時解任者,應於上屆董事任滿後15日內召開之。 董事係於上屆董事任期屆滿前改選 ... 董事未達選舉常務董事或董事長之最低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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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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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若公司已改選惟逾期未辦理變更登記,自應依同法第387條第4項規定,代表公司之負責人申請登記,違反依第1項所定辦法規定之申請期限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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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任期屆滿前全部改選之規範意義
董監事任期屆滿前全部改選之規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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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規定,「股東會於董事任期未屆滿前,經決議改選全體董事者,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提前解任」。該條並為同法監察人改選所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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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連任未辦理變更登記者是否違反規定?
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連任未辦理變更登記者是否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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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代表公司董事未於法定期限辦理變更登記,自應依公司法第387條第4項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