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15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15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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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港區事業:指經核准在自由港區內從事貿易、倉儲、物流、貨櫃(物)之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理、裝配、加工、製造、檢驗、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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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貨物輸往課稅區、保稅區,或課稅區、保稅區貨物輸往自由港區,應依貨品輸出入規定辦理,並向海關辦理通關事宜。 自由港區事業於發貨前向海關通報後,其貨物得在區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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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事業應實施貨物控管、電腦連線通關及帳務處理作業之貨物自主管理。 自由港區事業關於貨物之進儲、提領、重整、加工、製造或遭竊、災損等,應按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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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事業自國外運入自由港區內之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但於運入後五年內輸往課稅區者,應依進口貨物規定補徵相關稅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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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稅區或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自由港區事業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 · 二、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外銷廠商存入自由港區事業以供外銷之貨物。 · 三、課稅區營業人銷售與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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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自行或委託自由港區事業在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審查核准者,其銷售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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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事業依第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向海關通報,有虛報或不實情事者,由海關按次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由海關停止其六個月以下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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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事業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得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三次仍未 ...
重要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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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 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 ·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 · 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 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