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 機構 人員資格: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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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保員及訓練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 專科以上學校醫療、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社會、社會工作、. 輔導、心理、青少年兒童福利、幼保、聽語等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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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條文 · 一、行政人員:專任或兼任。 · 二、社會工作人員:. (一)一般機構:應為專任;其與受服務人數比例,為一比五十。 · 三、教保員:. (一)應為專任;其與受服務 ...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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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有生活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結業證明書。 · 二、具教保員、訓練員或照顧服務員資格。 · 三、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保母人員職類技術士證。 · 四、高中(職)以上學校 ...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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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員及訓練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專校院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 ...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在職訓練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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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本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與補助機構、團體辦理。辦理單位. 應具備下列資格之ㄧ:. 1.依法設立之公益慈善、醫療、護理、社會福利、長期照顧 ...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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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有身心障礙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 二、大專校院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 ...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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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指下列各款人員: 一、社會工作人員。 二、教保員。 三、訓練員。 四、生活服務員。 五、照顧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