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67條:歷史法條
歷史法條
Provide From Google
中華民國刑法
https://law.moj.gov.tw
第267 條. (刪除). 第268 條.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第269 條. 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 ...
Provide From Google
中華民國刑法§267
https://law.moj.gov.tw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法務部> 檢察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267 條. (刪除). 大法官解釋 ...
Provide From Google
中華民國刑法第266、267、268、339 條 ...
https://www.lawbank.com.tw
檢視現行法條, 第266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 ...
Provide From Google
刑事訴訟法§267 相關判例
https://law.moj.gov.tw
本件被告被訴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毀損罪及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之竊盜罪,所犯二罪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原判決認為被告祇成立毀損罪,不再成立竊盜罪,而毀損部分 ...
Provide From Google
刑事訴訟法§267
https://law.moj.gov.tw
刑法、職業安全衛生、憲法、勞基法、性騷擾 · 最新訊息 · 中央法規 · 司法解釋 · 條約協定 ... 第267 條.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判例. ::: 最新訊息 ...
Provide From Google
第267 條
https://www.lawbank.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