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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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定區域、期間,禁止或限制輸送一定種類之動物,並停止搬運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動物屍體及物品。 · 二、指定區域停止檢疫物之輸入。 · 三、在交通要道設置檢疫站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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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傳播病原體之可能者,立即撲殺燒燬。 · 二、動物屍體經剖檢診斷無利用價值者,立即燒燬。 · 三、應指定屠宰場屠宰者,其屠宰後之局部肢體或器官,未符合衛生檢查相關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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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對於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之動物,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迅速隔離及為必要之措施。動物防疫人員並得審視動物傳染病之蔓延情勢,隨時禁止同場或同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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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反第十條之二規定,故意散播有關動物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 二、動物所有人、管理人或運輸業者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向動物防疫機關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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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施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其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退運、沒入或銷燬。收件人接獲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時,應即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 應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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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於其動物因罹患或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向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如在運輸中,應由運輸業者,向最初停止地之動物防疫機關報告。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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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 一、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第六條第一項甲類動物傳染病之動物,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導,即時撲殺,並予以燒燬、掩埋或化製之。 · 二、罹患第六條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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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為維護動物及人體健康之需要,應公告外國動物傳染病之疫情狀態,並就應施檢疫物採取下列檢疫措施:. 一、禁止輸入、過境或轉口。 二、指定應施檢疫物輸入前,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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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一、所有人或關係人規避、妨礙或拒絕動物防疫人員或動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