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證券交易法第36
證券交易法第36
Provide From Google
證券交易法§36
https://law.moj.gov.tw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揭露財務預測資訊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其適用範圍、作業程序、應公告、申報及 ...
Provide From Google
證券交易法§36
https://law.moj.gov.tw
一、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 二、於每會計年度第一 ...
Provide From Google
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
https://www.selaw.com.tw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核心資通系統設備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
Provide From Google
證券交易法§36 相關法條
https://law.moj.gov.tw
一、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 二、於每會計年度第一 ...
Provide From Google
證券交易法
https://law.moj.gov.tw
第36-1 條.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揭露財務預測資訊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其適用範圍、作業程序、應 ...
Provide From Google
證券交易法§36
https://law.moj.gov.tw
一、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