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43條: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條文內容·一、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或作成該等決策之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二、財務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所得稅法§43」、「所得稅法§43」、「所得稅法§43」、「所得稅法§43」、「所得稅法§43」、「所得稅法§43」、「所得稅法§43」、「所得稅法§43」

查看更多 離開網站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或直接間接為另一事業所有或控制,其相互間有關收益、成本、費用與損益之攤計,如有以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 ...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或直接間接為另一事業所有或控制,其相互間有關收益、成本、費用與損益之攤計,如有以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 ...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或直接間接為另一事業所有或控制,其相互間有關收益、成本、費用與損益之攤計,如有以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 ...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自一百年度起,營利事業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超過一定比率者,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前項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時,應將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 ...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法條 · 一、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十二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二、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十二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百分之二十。但其應納稅 ...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中華民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對該關係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除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法條 · 一、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或作成該等決策之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 · 二、財務 ...

Provide From Google
所得稅法§43
所得稅法§43

https://law.moj.gov.tw

本法 105.07.27 修正之第 43-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財政部> 賦稅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