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包括服務於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之職員(含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服務法對公務員之定義」、「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一般服務事項(一)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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