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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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土地非法收受餘土或建造執照失效已變更之地形未恢復原狀者,處起造人、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清除違規現場回復原土地使用目的與 ...。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法規內容」、「法規內容」、「編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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