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司法:公司法第1條

公司法第1條

公司法第1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其他文章還包含有:「公司法」、「公司法」、「公司法」、「公司法§209」、「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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