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報稅扶養:離婚夫妻列報扶養子女國稅局認定順序一次看
離婚夫妻列報扶養子女國稅局認定順序一次看
報稅/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怎麼報?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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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責管理或陪同完成國民義務教育及其他才藝學習, 並支付相關教育學費。3.實際支付大部分扶養費用。4.取得被扶養成年子女所出具課稅年度受扶養證明。5.
夫妻分居或離婚列報扶養子女免稅額,若經雙方協議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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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夫妻離婚或夫妻分居符合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雙方重複列報未成年或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殘障或因無謀 ...
夫妻離婚後仍共同居住,申報綜合所得稅誤將對方申報為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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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後雙方仍共同居住,並負擔生活費用,確有扶養乙君之事實,惟查甲君與乙君於72年間離婚後已無婚姻關係,縱然有共同生活之事實,因雙方已非夫妻,自離婚日次年起即 ...
夫妻離婚後如何列報未成年子女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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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雙方協議由其中一方列報。 (二)由「監護登記」之監護人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之人列報。 (三)由課稅年度與該子女實際同居天數較長之人列報。
扶養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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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88,000元。民國107年結婚或離婚的夫妻,可選擇合併或分別申報;民國108年結婚的夫妻,不可合併申報;民國108年離婚 ...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是否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在年度中結婚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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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結婚或離婚當年度之扶養親屬,可以在不重複列報原則下,協議由一方或分由雙方申報,否則應由實際扶養的一方申報。 除上述三種毋須合併申報之情形外,外僑居住者及 ...
離婚、分居夫妻申報扶養子女改採四順序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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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雙方已分居或離婚後,子女應由哪一方來列報扶養,享有其免稅額,改依下列4個順序來判定: 1. 依雙方協議由其中一方列報。 2. 由「監護登記」之監護人或「未成年 ...
離婚列報子女免稅額四順序| 稅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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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表示,夫妻離婚後,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若與前配偶重複列報同一子女免稅額,國稅局原則上會依照四順序認定由父母其中一方列報子女免稅額,依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