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法說會公告:重大訊息修訂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重大訊息修訂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重大訊息修訂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證交所13:30後通知者,應於當日17:00前輸入.15.重大訊息揭露時點.例外五:法人說明會召開日(或參加日)前一日公告日期時間地點等.資訊(重訊處理程序第8條第1項第2款).。其他文章還包含有:「2023年上市公司辦理法人說明會(7月1日至7月31日)」、「公告活動」、「法人說明會」、「法說會」、「活動訊息」、「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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