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十、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十、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十、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十、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103年04月0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030024178A號令修正.(原名稱: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其他文章還包含有:「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法規內容」、「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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