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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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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4

https://law.moj.gov.tw

條文內容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經過及決議事項,由主席簽名,於會後十五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前項會議紀錄,應與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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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第1項規定疑義一案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第1項規定疑義一案

https://www.nlma.gov.tw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第1 項已有明定;另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如係依條例第31條規定程序成立,其會議紀錄依條例第34條第1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屬區分所有權人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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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https://law.moj.gov.tw

但該約定專用顯已違反公共利益,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訴請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 第34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經過及決議事項,由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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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評析】如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法律評析】如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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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經過及決議事項,由主席簽名,於會後十五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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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https://www.laws.taipei.gov.tw

但該約定專用顯已違反公共利益, 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訴請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 相關解釋令函 相關裁判. 第34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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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寓大廈法律問題】區大會議延遲公告,怎麼辦?
【新公寓大廈法律問題】區大會議延遲公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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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固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經過及決議事項,由主席簽名,於會後十五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前項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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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評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瑕疵(三):重新召集 ...
【法律評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瑕疵(三):重新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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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如係依條例第31條規定程序成立,其會議紀錄依條例第34條第1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屬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附隨之通知義務,非該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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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40條《管理組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40條《管理組織》

https://www.justlaw.com.tw

但該約定專用顯已違反公共利益,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訴請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在此限。 第34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經過及決議事項,由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