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中心服務對象
「家扶中心服務對象」熱門搜尋資訊
服務介紹-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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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或母出走不負扶養兒童少年之責任 ● 非自願性因素,導致收入不足無法維持兒童少年最低生活需要者隔代教養之祖父母,謀生能力低家庭依賴人口多,無法滿足基本生活子女障礙,需特殊照顧,影響父母工作家庭子女眾多,超過4位以上父母年邁,謀生能力低
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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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1.罹患精神疾病 · 2.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 · 3.經判刑入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 · 4.罹患非短期可治癒之疾病或傷害 · 5.因離婚,由父或母一方獨自扶養 · 6.父或母離家致未能 ...
扶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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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1.罹患精神疾病 · 2.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 · 3.經判刑入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 · 4.罹患非短期可治癒之疾病或傷害 · 5.因離婚,由父或母一方獨自扶養 · 6.父或母離家 ...
經濟扶助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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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對象: 凡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之需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父母雙亡。 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或出走不負養育子女之責。
扶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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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家中有0~18歲且居住於北台中家扶服務區域之兒童少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父母雙亡 2. 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遺棄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
貧困家庭經濟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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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家有18歲以下的兒童、少年,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其生活正常需要,且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申請經濟服務: ·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 ·父母健在,但其中一方因下列 ...
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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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1.父母雙亡。 · 2.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出走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 · 3.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患嚴重之精神疾病,無法正常生活者。
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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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澎湖縣政府轉介,受虐、疏忽照顧等兒保議題之兒童少年,提供家庭處遇之服務。 捐款資訊. 劃撥帳號: 04560844 匯款戶名:澎湖家扶中心服務專線: 06-9276432
服務對象與方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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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1. 未滿18之歲受虐兒童、少年 2. 施虐者及兒童少年之主要照顧者 服務方案與內容 1. 家庭處遇服務方案及兒童少年保護個案追蹤輔導方案(市政府委託方案)
服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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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對象 凡兒童未滿十八歲,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生活正常需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父母雙亡。 2.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出走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