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投信投顧法:裁罰案件
裁罰案件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s://law.moj.gov.tw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境外基金。
網紅推薦買股與代操投資相關法律責任之探討
https://www.ly.gov.tw
... 違反《投信投顧法》規定。」又:「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今年前3季證期局接獲民眾陳情投資詐騙案件達506件,已超過去年全年的439件,顯示投資詐騙層出不窮。」 四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https://law.moj.gov.tw
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或基金保管業務,對公眾或受益人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經營證券投資顧問 ...
違反「投信投顧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於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 ...
https://yamol.tw
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投資顧問境外基金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投資人應慎選合法投顧公司,以維護自身權益
https://www.sfipc.org.tw
因此,依我國法令必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才能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未取得金管會之核准,卻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均是違法經營,已觸犯投信投顧法 ...
「非法投顧經營業務之型態及違法構成要件之研究」 期中報告
https://members.sitca.org.tw
行政調查:投信投顧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主管機關為保障公眾利益或維護市場秩序,對於有違反本法行為之虞者,得要求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金融機構提供必要資訊或紀錄 ...
打擊投資詐騙,臺灣立法院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案
https://www.leetsai.com
(1) 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者(下稱「投信投顧業者」),為涉及有價證券投資或業務招攬之廣告,不得有下列行為:. 使人誤信其業經主管 ...
金管會對於澳豐基金爭議之說明
https://www.sfb.gov.tw
(一)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非經金管會核准或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不得在國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違反前揭 ...
法規內容
https://glrs.moi.gov.tw
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處理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七十條之一案件統一裁罰基準及實施要點英. 公發布日:, 民國112 年09 月25 日.